1.什么是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
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以后,在工作岗位上通过各种学习途径,使自已的专业知识的结构及水平、学位论文水平达到某专业研究生毕业水平,即为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
2.什么是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凡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均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学位。
经学位授予单位对其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进行认定,并经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按一定程序批准,可以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3.实行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有何法律根据?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199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了《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一步发布《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知,从本“规定”公布之日起,有关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均按此规定执行。
4.开展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可否理解为我国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条渠道、一种方式?
可以这样理解。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是我国学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条重要途径。
5.国家对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的条件有何规定?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凡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均可按照本规定,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博士学位”。
6.学校有哪些学科专业可以接受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凡我校有权授予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均可以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7.学校对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规定哪些条件?
我校规定:
(一)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二)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科研成果。
(三)没有本科学士学位,但是又硕士或者博士学位也可报名
8.没有获得学士学位能否申请硕士学位?
实行学位制度以后,未获得学士学位者,不能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9.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不满三年,或获得学士学位后虽工作不满三年但在获得学士学位前工作已超过三年,能否申请硕士学位?
不能。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时,申请人必须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
10.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与课程研修班是什么关系?
二者没有任何关系。课程研修班旨在帮助在职人员提高业务素质,研修班的学习与考核不能代替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是否达到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应由研究生院通过对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学科专业知识水平、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等各方面进行考察考核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