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 北京师范大学对口支援
  • 国家重点支持的西北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
西北师范大学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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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为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12年改为“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改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合大学下设的教育学院,后改为师范学院。1939年西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年迁往兰州。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继续在兰州办学。同时,恢复北平师范大学(现北京师范大学)。1958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年更名为西北师范大学。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化学、物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理学、心理学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化学、地理学、生物学、美术学等10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1个教育博士专业博士授权类别,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开设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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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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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有一定专业基础,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课程学习及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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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

    课程设置:参照相应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 02

    学习方式:本校提供网络学习平台和集中面授。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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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报名申请

现场确认资格
审核

参加国家统一
课程考试

成绩查询

学位论文水平
认定

学位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