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作为我国中部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学校自从创办之日起已有百年办学历史。学校前身是由蒋兰圃、唐义精、徐子珩等创办于1920年的武昌美术学校,后更名为私立武昌艺术专科学校(简称“武昌艺专”)。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于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2005年成为全国首批32所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试点院校之一。2010年起,学校与其他兄弟院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8年,学校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列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美术学被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
湖北美术学院是中国高层次艺术人才培养和人文艺术研究的全国重点美术院校。学校现有设计学、艺术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24年面向全国招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热忱欢迎广大有志者报考我校!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统一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登录网址:https://tdxl.chsi.com.cn)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成“学位申请”中的相关内容,包括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查看注意事项)→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电子照片务必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另行公布。现场确认时采集人图像及指纹信息、提交规定的材料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注: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外语水平考试,应试语种应与申请学位相应学科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考试大纲以国家公布的大纲为准。外国语水平考试大纲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下载。
我校全年接受报名,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经我校审查报名资格通过后,无需参加入学考试,即可参加我校课程学习。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过程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通过国家统考和课程学习阶段(原则上不超过4年),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阶段(原则上不超过2年),整个培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培养年限从学生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开始计算。
申请人通过国家统考,修完规定学分后,可根据学校的流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程序以通知为准。
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湖北美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授予湖北美术学院硕士学位。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由本人向我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自本简章发布到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4.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湖北美术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负责解释。
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咨询,也可浏览我校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网页,招生信息均以我校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